廣西202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36號)精神,為做好2025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廣西考區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場設置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25年11月8日 |
9:00—11:30 |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
14:00—16:30 |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
|
2025年11月9日 |
9:00—12:00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本次考試考場設置在南寧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上的信息為準。 |
二、考試級別、應試科目及成績管理
報考級別 |
應試科目 |
成績管理 |
考全科 |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客觀題) |
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3個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客觀題) |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觀題) |
||
免一科 |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客觀題) |
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2個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觀題) |
三、報考條件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關于印發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及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6號)相關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具體如下:
(一)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1.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茖W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 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 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 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名條件。
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中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并具備下列一項條件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者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報考相關問題的說明。
1. 關于“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是指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監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
2. 關于“學歷、學位”,是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認可的學歷、學位,應有國家認可的文憑頒發權利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所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為憑證,只取得肄業證書、結業證書不能報考。
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 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四)學歷核驗。
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核查(注冊時系統自動核查),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報考人員應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四、考試報名告知承諾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如下:
(一)告知承諾制適用范圍。
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作出承諾后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告知承諾制要求。
報考人員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報考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須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屬于重點核查與監管對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經考試組織機構核查。
(三)核查與監管。
考試組織機構依法依規對報考人員進行核查與監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四)不實承諾的處理。
1.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2.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3.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五、報考流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18號)要求,報考人員原則上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一)網上填報信息。
網上填報時間:2025年9月8日8:00至9月18日17:00。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流程進行網上填報信息。
1. 注冊。首次報考人員按要求填寫、提交注冊信息。注冊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及使用說明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載)。報考人員按照系統提示進行信息完善,報名系統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核查結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時內反饋,建議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賬號信息完整度”為100%時才可進入考試報名。
2. 填寫報考信息。按要求填選考試報考級別、報考專業、考試科目、核查點、工作單位、專業工作年限等信息。點擊“保存”,進入確認報考信息環節。
3. 確認報考信息。報考人員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點擊“確定”提交報考信息。
4. 選擇報名辦理方式。系統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的報考人員,本人閱讀并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即完成網上填報信息。在線核查通過的,進入繳費環節;在線核查不通過的,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或“撤回承諾”的報考人員,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進入網上人工核查環節。
5. 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須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人員為:“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以及報考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
上述不同類型人員上傳不同材料,按系統提示上傳。上傳材料包括:
(1)學歷、學位在線驗證/認證報告(PDF格式);
(2)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3)身份證件;
(4)高級工程師職稱證書(評聘證明);
(5)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勘察設計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
材料上傳成功后,等待網上人工核查。
6. 網上人工核查。核查時間:2025年9月8日至9月19日17:00。各市消防救援部門于2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核查結果。核查通過的進入繳費環節。
(二)網上繳費。
1. 網上繳費時間:2025年9月8日8:00至9月22日17:00。報考人員繳費成功,方為完成報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報名繳費時間截止后不安排補報名,不退費。
2. 收費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7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桂人社發〔2016〕24號)規定,客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為65元,主觀題考試費每人每科為69元。
3. 票據發放。考試費票據為非稅電子票據,需要票據的報考人員,通過網址(https://app.tyggsfxt.cn/ycy-h5/?queryParam=&code=100001&officeId=BC2704867DE94D57AB8777E48A4E3A8D&officeCode=4010000014&officeName=%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4%BA%BA%E4%BA%8B%E8%80%83%E8%AF%95%E9%99%A2)進入查詢頁面,錄入相應信息,打印個人考試費非稅電子票據。
六、準考證打印
打印時間:2025年11月3日8:00至11月9日12:00。報考人員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或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須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無照片或自貼照片無效)。準考證背面嚴禁打印或書寫任何文字、圖案等。
七、應試人員須知
(一)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進入考場,所持身份證件信息須與準考證載明的信息一致。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誤,應在考試前聯系報名地考試機構申請辦理更正。
(二)考試開始前30分鐘可進入考場,考試開始5分鐘后不得入場。入場后,須在“座次表”上簽到,對號入座,保持安靜,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考位桌面,接受監考人員核查。
(三)收到試卷、答題卡(紙)后,務必仔細核對試卷封面科目、專業名稱是否與準考證載明的本場次內容一致,檢查試卷印制是否清晰、完整,如遇字跡模糊、缺頁重頁或者答題卡(紙)有折皺、污損等問題,請立即舉手向監考人員報告。
(四)參加考試需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嚴禁將手機、智能手表(手環)、藍牙耳機等具有通信、記錄、拍照、存儲、傳輸功能的電子設備帶至座位??紙鰝溆胁莞寮埞嚾藛T使用,考后收回。
(五)作答前應認真閱讀試卷、答題卡(紙)上的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規范書寫填涂??荚嚱Y束信號發出后,應立即停止作答,不得將試卷(題)、答題卡(紙)、草稿紙等考試相關材料帶出考場。
(六)服從考場封閉管理,考試時長2小時以內的科目,封閉至考試結束。考試時長超過2小時的科目,封閉2小時,考場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得交卷離場??荚囬_始和結束時間以考點統一信號為準。
(七)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成績無效處理。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
八、成績發布及考后核查
(一)2026年1月下旬公布考試成績,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二)成績公布后,考試組織機構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廣西數智人社社保繳費業務系統、廣西數字政務一體化平臺等相關政務數據共享平臺,對報考人員填報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單位、工作年限等報考信息真實性開展考后核查和成績監管。報考人員如有虛假承諾行為的,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須進行考后重點核查的報考人員,考試組織機構通過撥打電話或發送短信的方式告知(注冊報名服務平臺時使用的手機號碼),或在廣西人事考試網“承諾核查”欄目公布名單,報考人員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相關證書、證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未接到通知或不在網上公布名單內的報考人員,不需提供核查材料。
九、證書辦理
證書辦理事宜請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專欄(http://www.gxpta.com.cn/kstd/zslq/)查詢。
十、考試大綱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以《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2021年版)為準,見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 (https://shhxf.119.gov.cn)或應急管理部消防產品合格評定中心網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的通知公告。
十一、咨詢電話
(一)報考資格核查咨詢電話見附件2。
(二)網上報名填表及考務咨詢電話:0771—12333轉“自治區本級人社”—“個人服務”。
附件:1. 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2. 核查點名稱、地址及咨詢電話
3.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本科、??疲?/span>
附件1: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docx
附件2
核查點名稱、地址及咨詢電話
序號 |
核查點名稱(網上人工核查單位) |
辦公地址 |
咨詢電話 |
1 |
南寧市消防救援支隊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處 |
南寧市青秀區佛子嶺路2號機關辦公樓5樓 |
0771-2751909 |
2 |
柳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科 |
柳州市官塘大道119號辦公樓2層 |
0772-3601924 |
3 |
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隊法制與社會消防工作科 |
桂林市中隱路119號機關大樓三層 |
0773-3638153 |
4 |
梧州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 |
梧州市西環路上段24號 |
0774-3880320 |
5 |
北海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 |
北海市西南大道東段消防指揮中心三樓 |
0779-3211013 |
6 |
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 |
防城港市港口區北部灣大道176號市消防救援支隊五樓防火監督科辦公室 |
0770-2828967 |
7 |
欽州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 |
欽州市欽南區蓬萊南大道119號消防救援支隊辦公樓二樓 |
0777-2367714 |
8 |
貴港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 |
貴港市港北區荷城路1376號消防救援支隊機關辦公樓二層(樓梯右邊第一間辦公室) |
0775-4573606 |
9 |
玉林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 |
玉林市玉州區九嶺路669號五層 |
0775-2664119 |
10 |
百色消防救援支隊綜合指導科 |
百色市右江區站前大道7號消防救援支隊二樓綜合指導科 |
0776-2693085 |
11 |
賀州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 |
賀州市八步區賀州大道南段市消防救援支隊二樓(市煙草局旁) |
0774-5139692 |
12 |
河池市消防救援支隊綜合指導科 |
河池市西環路401號消防救援支隊二樓綜合指導科 |
0778-2111813 0778-2111807 |
13 |
來賓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 |
來賓市翠屏路東路198號辦公樓3層 |
0772-5315119 |
14 |
崇左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監督科 |
崇左市江州區石景林東路12號消防救援支隊辦公樓305室 |
0771-7964818 |
附件3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本科)
專業 劃分 |
專業名稱 (2020版) |
專業名稱 (2012版) |
專業名稱 (1998版) |
舊專業名稱 |
法學類相關專業 |
消防指揮 |
消防指揮 |
消防指揮 |
|
理學類相關專業 |
防災減災科學與工程 |
- |
- |
- |
工學類相關專業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光源與照明 電氣工程與智能控制 電機電器智能化 電子信息工程 電子科學與技術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廣播電視工程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電子與計算機工程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電氣技術(部分) 電機電器及其控制 光源與照明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電子工程 應用電子技術 信息工程 廣播電視工程 電子信息工程 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 電子與信息技術 公共安全圖像技術 通信工程 計算機通信 計算機及應用 計算機軟件 軟件工程 |
建筑學 城鄉規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建筑學 城鄉規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劃 土木工程 建筑環境與設備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學 城市規劃 城鎮建設(部分) 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部分) 礦井建設 建筑工程 城鎮建設(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 城市燃氣工程 供熱空調與燃氣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應急技術與管理 消防工程 搶險救援指揮與技術 火災勘查 核生化消防 |
安全工程 消防工程 搶險救援指揮與技術 火災勘查 核生化消防 |
安全工程 消防工程 搶險救援指揮與技術 火災勘查 核生化消防 |
礦山通風與安全 安全工程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化工安全工程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化工工藝 工業分析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管理學類相關專業 |
管理科學 工業工程 工程管理 應急管理 |
管理科學 工業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 工業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學 系統工程(部分) 工業工程 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 國際工程管理 |
注:表中“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分別于1998年、2012年、2020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疲?/span>
專業劃分 |
專業名稱(2021版) |
原專業名稱(2021年前) |
安全類相關專業 |
安全技術與管理 化工安全技術 工程安全評價與監理 安全智能監測技術 應急救援技術 森林草原防火技術 |
安全技術與管理 化工安全技術 工程安全評價與監理 安全生產監測監控 救援技術 森林防火指揮與通訊 |
能源動力與材料類相關專業 |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建筑材料工程技術 新型建筑材料技術 建筑裝飾材料技術 建筑材料檢測技術 |
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 建筑材料工程技術 建筑材料生產與管理 新型建筑材料技術 建筑裝飾材料技術 建筑材料檢測技術 |
土木建筑類相關專業 |
建筑設計 城鄉規劃 建筑工程技術 土木工程檢測技術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技術 建筑消防技術 市政工程技術 給排水工程技術 城市燃氣工程技術 市政管網智能檢測與維護 |
建筑設計 城鄉規劃 建筑工程技術 土木工程檢測技術 建筑設備工程技術 建筑電氣工程技術 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 工業設備安裝工程技術 消防工程技術 市政工程技術 給排水工程技術 城市燃氣工程技術 |
電子與信息類相關專業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應用電子技術 電子產品檢測技術 計算機應用技術 軟件技術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通信軟件技術 通信工程設計與監理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應用電子技術 電子產品質量監測 電子測量技術與儀器 計算機應用技術 軟件技術 軟件與信息服務 信息安全與管理 通信工程設計與監理 |
公安與司法類相關專業 |
安全防范技術 安全保衛管理 |
安全防范技術 |
注:此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于2021年頒布的《普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新舊專業對照表》。
相關文章:
相關推薦: